FineCalc
繁體中文

丹麥:交通罰款規則

FineCalc 所掌握的丹麥交通罰款資訊:超速、違規行為、處分書與期限——以及每一項背後的來源。

2026年10月13日
資料日期
2026.10.1
資料版本
16
項違規行為
180
個超速級距
19
個來源

注意事項

以百分比計算

在丹麥,罰款取決於超過速限的百分比——以及是否在高速公路上。罰款標準全國適用,最近一次調高是在 01.01.2022。

被害人基金分擔金加倍

自 15.02.2026 起,凡附帶記點、吊銷駕照或禁止駕駛處分的罰款,均另加 1.000 kr. 的被害人基金分擔金(原為 500 kr.)。

超速

涵蓋 3 種道路類型,共 180 級。

涵蓋的速限 (km/h)

市區

30405060

郊外道路

60708090100

高速公路

8090100110130

測速容許誤差

警方是否從測得值中扣除、扣除多少,並無可靠的公開資料。請輸入警方信函上所載的速度——只有這個數值算數。關鍵在於超過速限的百分比。

目錄中的違規行為

酒精與毒品1

  • 酒後駕車

    限值為血液酒精濃度 0,50 ‰(呼氣 0,25 mg/l)。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,B 類駕照的新手駕駛在頭三年內適用 0,20 ‰ 的限值。罰款依收入而定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53, stk. 2

手機、安全帶與安全帽2

  • 駕駛時使用手機

    行駛中禁止以任何方式手持使用手機及其他裝置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55 a
  • 安全帶與兒童安全防護

    未滿 15 歲的乘客由駕駛人負責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80, stk. 1

號誌、路權與車距5

  • 闖紅燈

    丹麥不允許紅燈右轉。在紅燈前的黃燈時通過,罰 1.500 kr.,不記點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4, stk. 1
  • 未保持安全車距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15, stk. 3
  • 違規超車

    從右側超車、在路口前超車、在視線不良的斑馬線前超車、無視禁止超車規定或跨越實線超車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§ 21, 23 og 25
  • 路權、自行車騎士與行人

    右轉時,必須禮讓直行的自行車騎士——這項規定取締嚴格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26, stk. 2–4
  • 實線、路肩與交通標誌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4, stk. 1

車輛、證件與裝備4

  • 未開燈行駛

    在丹麥,任何時候都必須開啟近光燈或晝行燈,白天光線充足時亦同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§ 33 og 33 a
  • 輪胎磨損、非使用季節使用釘胎

    以每條輪胎計。釘胎僅限 11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使用,且所有車輪均須安裝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67
  • 駕照與車輛持有人的義務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56, stk. 1
  • 違反環保區規定

    哥本哈根、腓特烈斯貝、奧胡斯、歐登塞與奧爾堡設有環保區(miljøzoner)。柴油車須符合 Euro 5(貨車與大客車為 Euro VI)或裝有微粒濾清器。較舊的外國柴油車最遲須於駛入當日在 miljoezoner.dk 完成登記。

    bekendtgørelse nr. 588 af 19/06/2026 om miljøzoner

停車與通行費2

  • 在公共道路違規停車

    市鎮政府或警方收取的違規停車費(Parkeringsafgift):屬於規費,而非處罰。金額由法律明定,各地相同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121, stk. 5 og 6
  • 在私人土地違規停車

    私人停車業者收取的停車管控費(Kontrolafgift):屬於契約上的請求,金額由業者自行訂定。目前未知有法定上限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§ 122 c og 122 d

自行車與電動滑板車2

  • 自行車

    騎自行車沒有酒精濃度限值;無法安全騎乘者即屬違法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118 a, stk. 1
  • 電動滑板車

    電動滑板車適用 0,50 ‰ 的酒精濃度限值,並須戴安全帽。不影響汽車駕照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 53

處分書與期限

警方罰款通知書

「Bødeforelæg」:警方載明罰款的信函——於攔檢後開立或以郵寄送達

您須在信函所載日期前繳款——或要求開庭審理。只有居住在國外的駕駛人才能當場以現金繳納。

  • 繳款或異議——依信函所載日期,通常為 20 天20 天 自送達起
retsplejelovens § 832

寄給車輛持有人的測速照相通知

自動測速(測速照相車或固定式測速照相機「stærekasse」)後寄發的信函

超速不超過 30 % 時(含本數),由車輛持有人負責——即使沒有可用的照片。此時不記點。超過此幅度時,車輛持有人必須說明駕駛人是誰。

  • 由駕駛人承擔罰款30 天 自送達起
  • 繳款或異議——依信函所載日期,通常為 20 天20 天 自送達起
færdselslovens § 118 c og § 65

地方法院判決

地方法院(Byret)在異議或起訴後作出的判決

被判有罪者僅在罰款超過 20.000 kr.,或所受處分超出罰款、沒收或吊銷駕照的範圍時,才能上訴——否則須經特別許可。

  • 上訴或聲請上訴許可14 天 自開立日起
retsplejelovens §§ 902–904

違規停車費

「Parkeringsafgift」:市鎮政府或警方因在公共道路違規停車而開立的單據

不得減免,不得分期。您只能向收取此費用的機關提出申訴。

  • 繳款10 天 自送達起
færdselslovens §§ 121–122 b

私人土地的停車管控費

「Kontrolafgift」:私人停車業者開立的單據

屬於契約上的請求。繳款期限載於單據上。

    færdselslovens §§ 122 c og 122 d

    環保區罰款

    環境保護署(Miljøstyrelsen)的行政罰款

    駛入時會以車牌辨識自動檢查。

    • 補交證明80 天 自送達起
    bekendtgørelse nr. 588 af 19/06/2026 om miljøzoner

    App 中的指南

    • 持外國車牌在丹麥行駛

      遊客與通勤者須知

    • 記點與吊銷駕照

      記點(klip)、附條件吊銷(betinget frakendelse)與無條件吊銷(ubetinget frakendelse)

    您的確切金額,請在 App 中查看

    本頁列出規則包涵蓋的內容。App 會針對您的情況算出金額、期限與後果。

    即將在 App Store 推出

    資料來源

    所有金額均已於資料日期與這些來源核對。此後法律與罰款標準可能已有變更。

    官方來源19

    僅供參考,不具約束力,亦非法律諮詢。唯有法律及主管機關的信函具有效力。罰款標準在資料日期之後可能已有變更。